Saturday, May 06, 2006

二代健保保費計算

這幾天行政院送出了二代健保的草案給立法院,各大報社爭相報導,一篇篇找實在是太難,於是我試用了Google快訊來獲取這些資訊,發現真的很方便,他會根據訂閱的關鍵字每天整理一篇連結寄到Gmail信箱之中,美中不足的是Google news收錄的新聞來源沒有很全面,例如沒有蘋果日報的新聞,或許是蘋果日報只有當天新聞網頁可以免費看、之前的新聞就必須加入會員的緣故吧。

那看網路上大家在討論保費,大部分只針對50%的民眾保費漲價來大肆批評,卻沒有仔細的察看保費的計算方式,那我就來簡介一下好了。

首先將保費來源分成三部分來觀察:政府、雇主、民眾。政府的部分(草案第17條)就如同我以前的一篇二代健保的政府繳納保費計算。雇主的部分,根據草案第19條:

全國雇主應分擔保險費占全國雇主支付受雇者薪資總額之平均比率,乘以該年各雇主支付受雇者薪資總額計算之。前項平均比率應每三年檢討一次,以最近一次訂定平均比率之年度為基準,全國雇主應分擔之保險經費平均成長率與同期間第二十條被保險人應分擔之保險費平均成長率,相差達正負一個百分點時,應調整前項之平均比率。
也就是說假如台塑發給員工的錢是全國雇主發給員工錢的1/10,那台塑就要繳交1/10的雇主保費總額給健保局這樣子。

另外在雇主保費的成長率,可以和聯合新聞網的這篇二代健保 企業負擔年增37億比較一下:
以往企業支付健保費,只要員工薪資不調漲,健保費就不會增加。不過,健保改制後,企業負擔的健保費與經濟成長率、醫療支出成長率連動,只要兩項變數之一增加,雇主負擔的健保費就會提高。
可是觀看草案內容,雇主負擔保費的成長率可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要連動也是和民眾分擔之保險費平均成長率連動啊。(媒體誤人啊…幸好我有找草案來看…)

那民眾的部分咧?主要的改變就是家戶總所得(從我大二賴美淑教授上課時就告訴我們的概念終於要浮出檯面了…)取消了身份別,依照家戶的總所得(包括薪資、股票所得、年終獎金等等帳面上查得到的收入,至於地下經濟一樣是管不到…)來計算保費,詳細的計算公式可以參考健保局提供的試算系統

OK,來談談我對二代健保保費部分的看法。首先依照家戶總所得來收保費,即使大多數人因保費增加對此有所不滿而誤解,但這終究是比以前單單看薪資多寡來的公平,一些在股票期貨殺進殺出的大戶、沒擁有固定薪水的演藝人員,這些原本收不到什麼保費的有錢人,如今在家戶總所得的概念下都收的到了!該討論的是保費上下限、階層以及費率,而不是家戶總所得的概念。

而有人擔心雇主刪減雇員的薪水、改以其他方式給予來減少應繳納的健保費用。基本上這個問題反而是在目前實行單以薪水計算的保費方式、以及之前勞工退休金提撥比例的時候較嚴重,雇主保費的計算方式可是包含了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等等,除非是以地下經濟的方式給,不然還是通通得計入保費計算公式中。但是一旦以地下經濟的方式給,檯面上雇主的所得又會增加,而需要繳交較高的所得稅。這點在健保局上的文章也有提及。

最後,我想說的是,當在ptt的看板上討論時,別以為看了一兩篇的新聞報導後就變成了保險天才,把健保局、尤其是設定各項收費細則的人當成笨蛋,好歹他們都是醫管、公衛方面的的專家,十幾分鐘氣憤之下的想法,就自以為能打過對方反覆推敲的言論,未免也太天真了。保費要漲,該思考的是漲的合不合理,而不是一句「幹 健保局又搶錢!」就帶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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