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掛名監督的人真好當…
這幾天二代健保的新聞頻頻出現,我靠著Google快訊收集這些新聞來看,果不其然,醫改會總是得出來說說幾句話,顯示自己以推動台灣建立具品質與正義的醫療環境為己任的超然地位。首先來看看這篇報導吧:二代健保漲聲響起 醫改會批形同變相加稅。醫改會認為:
二代健保是將民眾每一分錢都納入計算,與目前只計經常性薪資大不同,形同變相加稅。二代健保定出百分之三點一四費率,看似比一代健保的百分之四點五五低,但兩者的費率基礎卻大不相同,二代健保是將民眾收入,包括利息、股票股利、租金等每一分錢全都納入計算,但一代健保只計經常性薪資。我想具有一定程度健保知識的人應該知道目前台灣實行的健保制度中,採用強制性社會保險制度,依照被保人薪資收取保費的方式,稱為「薪資稅(payroll tax)」。其目的主要有三:風險分擔(保險的基本概念)、避免逆選擇(即使是健康者也要參與保險,把分擔風險的集合做大)、以及所得重分配(類似收取所得稅般,賺越多收越多)。
現在社會上對於前兩點多半有一定的共識,很少人會對這些提出疑問。但很顯然的,醫改會在這篇文章認為二代健保「將民眾每一分錢都納入計算,與目前只計經常性薪資大不同,形同變相加稅」,但事實上目前採用家戶總所得的方法較目前只採用計算薪資的方式更符合所得重分配的概念,也符合醫改會自己以前提出的「社會公平正義」
所以說,掛名監督的人真好當,根本不需要堅持固定的立場,只要看看政策之下哪一方人不滿,拿他們的理由出來就行了。以前說我們要社會公平正義,現在政策朝你說的方向更改了,又說這叫做變相加稅。那你到底要怎樣嘛…
另外,保費費率調降,但「只領薪水」的民眾保費卻上漲,最主要的原因是雇主分配保費的比例那邊抽出去獨立計算了(如勞工原先只需自行負擔30%),和總所得關係並不大。(以下均以勞工一人計算,無眷屬一同投保,在只領薪水的情況下,投保金額是相同的。)
投保金額╳4.55%╳30%=目前勞工要負的保費
投保金額╳3.14%=未來二代健保勞工要負的保費
Update20080501: 修正文中失效連結:從林志玲低繳健保費看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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