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猶不及—緣起
前陣子系上因為TMAC(Taiwan Medical Accreditation Council,醫學院評鑑委員會)來評鑑,提出了本系在大五大六時的醫學生見習(clerkship)課程和見習無法同步,而且見習時仍安排每日下午一至兩小時的課程中斷學生整體學習之效果,因而有提案採取兩年實習醫師制度。
課程與見習無法同步,意思是說像是無法在心臟內科見習時,課程上的也是心臟內科,反而是在上其他部分的課,因此無法將臨床上的知識與課本上的知識很好的做一個連結,而若是見習到課程還沒有上過的科別,更是難以即時吸收臨床見習的內容。而每天下午見習之後再安排一至兩小時的課程,也會影響到見習時的態度,特別是課程有考試的時候,見習醫學生無法有效將精神集中在臨床見習之上。
這個問題會產生主要是因為本系是把這些臨床課程(如內科學、外科學等等)排在見習的時候,而台灣其他醫學系大多是把臨床課程排在見習之前,如台灣大學是在四年級的時候上完,高雄醫學大學在暑假的時候把這些課程上完,中山醫學大學則取消見習制度,將時間拿來上這些臨床課程。
而兩年實習制計畫將原先兩年的見習與臨床課程於一年內上完,每天早上見習、下午臨床課程,節省下的一年時間則併入實習之中。我的認知是這種改變並沒有辦法改善TMAC提出的缺點:見習和臨床課程依舊無法連結、上午的見習還是會被下午的課程影響。但是卻能夠減少大五大六課程安排過於鬆散,以及見習醫學生這個制度本身並非融入醫療團隊之中,而無法有效學習的缺失;關於後面這點見習醫學生的制度,TMAC在89學年度對本系的評鑑報告(此為doc檔!)中已明白表示應取消見習制度:
TMAC宜儘速與教育部溝通,去除「見習」的名稱和觀念,改為「實習」,促使醫學生全程參與臨床醫學的執行,以導正此名稱所引起的錯誤的臨床教學。當然更改為兩年實習制,對於五六年級的時間運用大有影響,課程也需要做整體性的重新安排,因此系方擬定了一份課程計畫表之後,計畫於我們這屆進行兩年實習制,但因變更太過於臨時提出,因此給予我們半學期的時間考慮後全體投票是否要採行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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